各二級學院、部,各部門: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 年全省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14〕11 号)和江蘇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相關文件精神,現将我校2014 年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聘對象
符合晉升或轉評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我校在職在崗教職工。上年度申報未獲晉升者,如無新成果發表,2014年不得申報。
二、申報條件
非藝術學科教師、實驗技術系列須符合《關于印發〈江蘇省高等學校教授資格條件(試行)〉等138 個條件的通知》(蘇職稱〔2003〕2 号)規定條件。
藝術學科教師、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須符合《關于印發〈江蘇省本科院校藝術學科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等4 個文件的通知》(蘇職稱〔2009〕15 号)規定條件。
會計、電子信息工程、圖書資料、檔案等系列須符合各行業職稱評審規定條件。
所有申報人員須同時滿足學校《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若幹問題的意見》(南審院人〔2008〕21 号)和《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若幹問題的補充意見》(南審人發〔2009〕14 号)中的相關規定。
三、評審程序
個人申報;所在部門推薦;職能部門審核;申報材料網上公示;校學科組答辯、評議;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推薦;結果公示;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及非教師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經學校公示後報至省教育廳或行業主管部門。
四、工作進度安排
(一)3 月18 日—24 日,申報人準備材料,填寫相關表格。
1、申報教師、專職科研、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實驗技術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填寫《高等學校
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附件1)、《江蘇省高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表》(附件2)。《評審表》和《簡表》中科研工作情況請嚴格按照送審的《同行專家鑒定表》中所列順序和内容填寫,《評審表》填寫說明詳見附件6。
2、申報高校教師、專職科研、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實驗技術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填寫《評審
表》和《南京審計學院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表》(附件3)。
3、其他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請按省相關系列主管部門要求填寫表格,表格請從省相關系列主管部門網站
下載。
4、請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于3 月18 日至21 日到師資科領取材料袋。
(二)3 月24 日—4 月3 日,部門組織申報人述職、進行民意測評、相關材料的審核、推薦,同時在申報人填寫的系列表格的相關欄目填寫推薦意見(《簡表》中隻填寫民意測驗情況),并于4 月3 日前将部門推薦報告(推薦結果排序)及申報人的論文、論著原件,有關證書的複印件以及填寫好的送審材料袋送交師資科(論文、論著原件請在封面署名,同時用彩色筆墨勾出目錄、作者)。
(三)4 月中上旬,職能部門審核;申報人情況簡表網上公示。
(四)4 月下旬至5 月上旬,學科組述職、答辯,評委會評審推薦并公示結果。
五、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一)高校教師、專職科研、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實驗技術、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1、《高等學校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A4 大小,雙面打印,高級職務一式3 份;中級職務一式2 份);
2、《江蘇省高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表》(A3 大小,一式8 份);《南京審計學院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表》(A3 大小,一式2 份);
3、申報高校教師、專職科研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均須報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複印件);
4、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表(僅限破格申報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人員提交考核為“優秀”年度的考核表
複印件或打印校内發文通知);
5、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免考證明材料(2 份複印件);
6、職稱計算機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書或免考證明材料(2 份複印件);
7、學曆學位證書(均為複印件,國外學曆須提交學位學曆認證材料複印件);
8、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複印件或打印校内發文通知);
9、任現職以來進修證明材料(複印件);
10、任現職以來獎勵證書和榮譽證書(複印件);
11、任現職以來相關部門出具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證明(複印件);
12、申報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任現職以來獨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超過5 種);
13、任現職以來論文、論著代表作(原件。在目錄中标出本人撰寫論文的題目,正高級不超過10 種,副高級不超過8
種);其中,論文代表作請提供封面、目錄、内容、版權頁電子掃描件(供公示用);
14、在中國期刊網上查詢的任現職以來發表的論文清單;
15、任現職以來研究項目的結題報告和項目鑒定證明材料;結項證書請提供電子掃描件(供公示用);
16、破格申報人員須報《破格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表》(附件4);
17、藝術學科教師開展個人專場音樂會或藝術創作展演情況證明材料(複印件);
18、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 張(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學校、姓名);
19、遵守學術規範、參與公益活動登記表及證明材料(附件7)
(二)其他系列:
1、請按照本行業要求提交相關申報表和情況簡表;
2、其他要求同教師系列的5、6、7、8、9、10、11、13、14、15、18、19;
3、本行業職稱評審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有關說明和要求
(一)學曆學位取得時間、任職時間、出生年月、論文(論著)公開發表出版時間、科研成果通過鑒定或完成的時間,英語、計算機成績合格時間、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等均截止到2013 年12 月31 日。
(二)請申報人嚴格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報送相關材料,并将附件1、2、3、7 電子版及論文、結項證書電子掃描件以“部門+姓名+拟評職務”為文件名打包發送至whl@nau.edu.cn。申報材料中的複印件,須經所在部門工作人員逐件審核,确認後由審核人簽字并加蓋部門公章。
(三)請各學院、系、部、各部門,認真研究、學習有關職稱評聘文件(文件詳見組織人事部網站“師資建設”職稱評審專欄),對照條件要求、按時組織申報、考核和推薦工作。
(四)請申報人務必下載最新的表格。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學校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2、省高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表
3、南京審計學院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表
4、江蘇省高校破格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表
5、江蘇省高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學科目錄
6、江蘇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資格條件附錄
7、職稱申報人員遵守學術規範、參與公益活動登記表
南京審計學院組織人事部
2014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