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書院、各部門:
為獎勵并表彰在教學實踐、改革和研究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充分調動教師投入教學、熱愛教學和研究教學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我校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根據《南京審計學院教學獎勵辦法(試行)》(南審教發﹝2014﹞1号)文件規定,學校決定開展2013年度教學獎勵申報工作,對于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獎勵。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我校在編在職在崗的教職工,凡在2013年度以南京審計學院名義取得的成果,符合《南京審計學院教學獎勵辦法(試行)》(南審教發﹝2014﹞1号)規定的,均可申請獎勵。
二、獎勵類别和形式
1. 申請獎勵的項目類别須符合《南京審計學院教學獎勵辦法(試行)》之規定,如為本辦法未涉及到的其他項目或成果,由各二級學院(部)、各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核認定後,可給予獎勵。
2. 教學獎勵以獎金形式發放,如為團隊項目,獎金發放給第一負責人,由第一負責人根據貢獻大小合理分配給其他團隊成員。
3. 同一項目多次多處獲得獎勵者,按最高标準發放,不重複獎勵。
三、申報程序
1. 個人申請。項目負責人填寫《南京審計學院教學獎勵申請表》并連同必要證明材料,如獲獎批文、獲獎證書、教材原件等送交所在部門;
2.二級學院(部、部門)審核。由二級學院(部)或各部門對各申報項目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出具推薦意見,彙總後報教務委員會備案;
3. 教務委員會對各部門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彙總拟獎勵項目名單及金額,交由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議,結果公示無異議後将發文公布。
教師獲得的教學獎勵将記入個人檔案,并作為考核定級、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請各學院(部)及部門高度重視教學獎勵申報工作,加強審核把關,确保材料真實可靠,準确無誤。
請各學院、書院、各部門于2014年5月5日前将相關材料提交教務委員會,逾期不再受理。聯系人:劉莉,聯系電話:58318124。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務委員會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