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範BWIN体育官方网站黨總支委員會(以下簡稱黨總支)會議程序,更好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促進黨總支議事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充分發揮黨總支在學院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監督保障作用,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修訂高校院(系)黨組織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有關問題的答複口徑》《BWIN体育登录入口二級學院(教學部)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等文件,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黨總支在學校黨委領導下,負責學院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規章制度在學院的貫徹執行,支持院長在其職責範圍内開展工作,保證學院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三條 黨總支會議應當制度化、規範化,一般每月召開1次,需要時可由黨總支書記召集随時召開。
第四條 黨總支委員會會議議事範圍主要包括:
(一)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各項決定,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讨論研究貫徹意見,部署安排重要任務,屬黨政聯席會議議事範圍的需提交黨政聯席會議審定。
(二)研究決定有關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包括幹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職晉級、評獎評優、黨員隊伍建設、思想政治、意識形态、維護穩定、統一戰線等工作。
(三)涉及辦學方向、教師隊伍建設、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學院重大事項,應由黨總支先研究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
(四)研究決定學院黨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劃、年度工作及其實施中的有關重要事項,以黨總支名義上報和下發的重要文件、報告、通知等,屬黨政聯席會議議事範圍的需提交黨政聯席會議審定。
(五)讨論審議本級黨員大會和教職工大會的有關事宜,研究制定貫徹本級黨員大會和教職工大會會議精神的具體措施,屬黨政聯席會議議事範圍的需提交黨政聯席會議審定。
(六)讨論決定學院教師引進、課程建設、教材選用、學術活動等重大問題上把好政治關、管好各類思想文化陣地的具體辦法。
(七)研究落實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重大事項,讨論審議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衆組織工作。
(八)其他需要黨總支研究決定的重要問題和工作事項。
第五條會議由黨總支書記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時,如遇突發性重大事件,可由其他黨總支委員召集并主持。參加會議人員為黨總支委員,非中共學院班子成員可根據議題需要列席會議,其他列席人員由書記根據會議内容和黨内監督要求确定。讨論決策本單位工作規劃、幹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職晉級、評獎評優等重要事項時,教師黨支部書記須參加。
第六條 參加會議的成員不足應到會人員的三分之二時,一般不舉行會議。确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參會的,應提前向黨總支書記請假。不能參加會議的成員,對會議議題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在會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第七條 會議議題由黨總支委員提出建議,書記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聽取委員意見的基礎上确定,會前需與黨員院長溝通,聽取意見。會議的召開時間、議題,提前1—2天由辦公室或組織員通知各參會人員,會議有關材料在會前送達。一般不臨時動議。
第八條 凡提交黨總支讨論的議題,應事先做好充分準備,分管領導對所涉及問題,應組織有關方面進行研究,形成比較成熟的意見。未經協調一緻的事項,不得倉促上會。每次議題應适量安排,重要、緊急議題優先安排,重大議題可安排專題讨論。會議議題确定後一般不再變動,對确有必要提交研究的臨時性議題,由書記決定并及時安排會議研究。
第九條 黨總支讨論決定重要事項之前,應當進行充分的醞釀。需要進行民主協商的,讨論決定前應向學院相關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征求意見,進行民主協商,注意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條 每個議題先由議題提出人簡明扼要報告情況和方案,相關人員補充說明;參會人員展開讨論發表意見,黨總支書記歸納讨論情況,提出綜合意見。
第十一條 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個人或少數人無權決定黨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安排足夠的時間進行讨論,保證參會人員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會議實行書記末位表态制度。書記必須在充分聽取委員和列席人員意見後,再表明自己意見,并根據大多數參加會議人員意見作出決定;會議決定多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
第十二條 對決策事項,可根據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頭、舉手或投票方式,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的半數為通過,最後由主持人對議題作出明确結論。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計入票數。對意見分歧較大議題,除了需要立即解決的緊急問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在進一步調查研究、論證和交換意見的基礎上再決定,必要時可向學校黨委請示。對未能參加會議的成員,會後由主持人向其通報有關會議情況及決定,也可由辦公室主任送閱會議紀要或記錄。
第十三條 黨總支會議應安排專人做好會議記錄,原始記錄要定期登記造冊,存檔備查。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書記簽發、存檔。會議紀要的撰寫應盡可能清楚、全面,不僅要體現議決事項,而且要體現議決具體過程和内容。
第十四條 議事時,凡涉及到參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等問題時,本人應主動回避。會議要求保密的事項,須嚴格保密,違者将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 遇緊急工作,書記在與黨總支委員分别溝通情況後可暫時做出決定,但應提交下次黨總支會議确認。
第十六條 黨總支委員必須自覺維護黨總支權威,執行會議決定。黨總支委員個人對集體作出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或在工作中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見或向黨總支會議提出讨論,也可以向學校黨委報告。但在重新作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決定相違背的言行。
第十七條 黨總支做出的決策,執行中一般不得變更。确需變更的,由分管領導協調後,報書記決定;書記正式決定前,應當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征求各委員的意見。需要作重大調整的,應當提請黨總支研究決定。
第十八條大力推進黨務公開,黨總支讨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按照黨務公開的規定需要公開的,應及時公開,接受廣大師生員工的監督。
第十九條 黨總支要自覺接受學校紀委、組織部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把黨内監督與群衆監督結合起來,采取專項督查、召開座談會、個别訪談等方式,開展不定期檢查,形成有效的監督體系,保證會議制度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第二十條 黨總支會議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要納入到學院黨政領導班子考核的内容中去,自覺接受學校考核。
第二十一條本規則由BWIN体育官方网站黨總支負責解釋。